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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揭愈臭!「辱華餐」公司悄悄「毀屍滅跡」躲什麼?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2-10-13

本文要點
大廈水牌已不見「辱華餐」相關公司的名字,另外該餐飲公司的「辱華餐」網頁亦已悄悄刪除。

本月10日,《大公報》揭發有餐飲公司大搞「辱華餐」,報道引起廣泛關注。食環署證實,報道中有關晚餐的處所及涉事的餐飲公司均無酒牌,而提供晚餐活動的處所更無食物業牌照。  

《大公報》早前直擊有晚宴以近代中國的屈辱史作賣點,提供多款辱華菜式。



大公報記者 余風、盛德文(文) 李斯達(資料) 調查組(圖)

這個名叫「Once Upon a Time in Hong Kong」(曾幾何時的香港)、每位收費高達三千二百元的主題晚餐,多道菜式名字以近代中國的屈辱史作賣點,包括「鴉片戰爭」、「日軍入侵」等,在中國人傷口灑鹽,激起公憤!涉事餐飲公司聲稱當晚是私人活動,不受餐飲業防疫條件規限。不過有律師指出,晚餐食客大多互不認識,已非私人聚會,且公開收錢,涉及商業營運,建議執法部門調查及掃蕩。 

近日,記者再到當日晚餐場所了解,大廈水牌已不見相關公司的名字,另外該餐飲公司的「辱華餐」網頁亦已悄悄刪除。

所有菜式都配上一款餐酒,涉嫌違例。

有飲食業及法律界人士直指,該公司以公開收費形式提供餐飲服務已非私人活動,並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109B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食環署回應指,會留意有關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並已將相關處所未領有酒牌的情況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重回現場調查 廣告燈箱失蹤  

大公報記者追查發現,當晚在天后電氣道一幢商業大廈22樓舉行的辱華晚餐場所,是時下流行的共享廚房,以出租形式,提供餐飲到會或場地出租服務,據其網頁顯示,收費以4小時為單位起計。9月16日傍晚,記者再到該處所了解,發現大廈大堂的電子水牌已不見其名字,而流動廣告燈箱亦沒有了「辱華餐」相關資料,之前場內布置的紅色裝潢已全數拆除。一名在店內打掃的女子對記者表示,上址是私人地方,對外開放出租,可以來包場及聘用廚師,提供煮食。  

記者目擊,當晚現場有舞孃持酒樽將酒倒入一名外籍男客人口中。


此外,報道刊出後兩天,Relish的網頁仍有「Once Upon a Time in Hong Kong」的介紹,顯示活動由「9月1日至9月17日」,惟記者9月13日再查時,相關網頁已下架。而記者同日到Relish登記在黃竹坑業發街的一幢工廈22樓某室,發現大門虛掩,旁邊放有大袋垃圾,室內有數張枱櫈疊起,惟門口及樓下的水牌均不見該公司名字,頗為神秘。  

據Relish餐飲公司早前網頁公開資料顯示,該項主題晚餐收費每位3200元,晚餐地點位於電氣道的處所,場內可供20人晚餐,所有客人需在網上預訂及付費,客人付全費後,會獲特定號碼,以作確認。  

「辱華餐」處所被揭無食物業牌照,律師促依法追究。


付錢網上訂位 場內酒水任飲  

記者於9月8日通過網上訂位,獲安排翌日到上址享用晚餐。當晚記者最早到場,負責接待的外籍女子,只要求記者以手機掃描門口「安心出行」二維碼,即可入座,沒有再要求核實「疫苗通行證」及做快速抗原測試。記者目擊當晚其他食客均只掃「安心出行」,而毋須做任何測試或被要求出示核酸檢測結果。入場坐下後,侍應即奉上一杯香檳作「迎賓酒」。場內設有開放式水吧,擺滿各種酒水及酒杯,有3名職員負責打理酒水。飯局開始後,所有菜式都會配上一款紅或白葡萄酒,無論是網上或當晚的菜單,都列明酒類的名稱、款式、年份及產地等,所有酒水可供不停添飲。  

當晚活動需要收費,並公開接受客人預訂,記者通過Relish網頁,進行預訂及交費,截圖為證。

當晚場內有4名廚師工作,晚餐約7時半開始,共16名客人,大部分是外籍人士,全部圍坐在一張長形的餐桌,大部分互不相識,涉嫌違反不超過8人一枱的防疫規定。晚餐加插多場歌舞表演,其間有舞孃更持酒樽將酒倒入一名外籍男客人口中,氣氛火熱。而晚餐提供的八道菜式,其中第五道「日軍入侵」是日式魚生和刺身,第八道菜「憧憬未來」中Parfait(芭菲雪糕甜品)均涉《食物業規例》中的限制出售食物(包括刺身及冰凍甜品)。  

菜式「鴉片戰爭」有一塊血紅色羊肉,寓意中國任西方列強恣意宰割。

就食環署回覆,天后有關的處所沒有食物業牌照及酒牌,大公報記者再向Relish查詢該處所及有關活動是否已停辦,及對於網上指有關活動有辱華成分作何回應,惟截稿前Relish仍未有回覆。

私人活動?網上公開預訂收費

《大公報》9月10日報道有餐飲公司搞「辱華餐」。前一晚記者直擊晚餐實況後,即時向有關的Relish公司查詢。報道刊出後,對方向《大公報》作以下回覆。  

We have noticed that an article that referenced the company Relish has been published which has many factually incorrect statements.(我們留意到一篇文章有關於Relish,但當中有很多錯誤。)  

We are not a restaurant. It was a private event. It was a private venue. We are not governed by the same restrictions that are in place for restaurants.(我們不是餐廳,那是一場在私人地方的私人活動。我們毋須遵守現行餐廳限制。)  

從預訂至用餐全程有圖為證  

Your reporters did not do suitable research and we consider the article to be defamatory and we have consulted our lawyers who will be contacting you soon. (你們的記者未做好資料搜集,文章具有誹謗性,我們已諮詢律師並將會聯絡你們。)  

Relish.hk回覆指,當晚的活動是私人活動。但記者調查發現,當晚的活動是由Relish在網上平台公開向外發布,且以收費形式公開接受客人預訂,而該公司的網上資訊完全未有提及當晚的餐飲服務是私人活動及在私人場所進行,即使記者通過該公司的網頁進行預訂及交費後,亦不見有任何提示。預訂過程及結果,記者全程均有圖為證,當晚餐飲活動亦有影片及相片為證。

食環署:涉事處所未領食物業牌及酒牌

食環署回覆《大公報》指出,根據該署紀錄,位於天后電氣道54號22樓的處所,並未持有該署簽發的食物業牌照及酒牌局所發的酒牌,同樣,Relish所登記的地址及公司,同樣未持有酒牌局發出的酒牌。  

該署9月13、14及16日分別派員巡查Relish黃竹坑處所及天后電氣道處所,沒有發現有人經營無牌食物業處所或違反第599F章規例。雖然如此,該署人員已提醒及警告有關負責人不得無牌經營食物業處所,及遵守有關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的各項規定。而該署亦將未領有酒牌而售賣酒類飲品的情況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涉及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供人在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業,均須領有該署簽發的食肆牌照;如涉及出售或供應膳食供受僱於該座工廠大廈內的任何工廠的人在其處所內進食或飲用,須領有工廠食堂牌照;如只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則須申領食物製造廠牌照。此外,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109B章),任何人士如有意在任何處所售賣酒類飲品,供人在該處所內飲用,必須在經營有關業務前領有酒牌,任何會社如欲在其佔用的處所內為該會社會員供應酒類飲品,則須申領會社酒牌。  

疫下嚴禁現場跳舞表演 

此外,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規例)發出現行規定,餐飲處所及酒吧/酒館場內禁止進行任何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酒吧/酒館每枱最多4人,而其他餐飲處所則每枱人數上限最多8人;顧客在進入餐飲處所或酒吧/酒館前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同時,進入酒吧/酒館、餐飲處所內酒吧/館範圍或出席餐飲處所內宴會活動的顧客在進入有關處所前必須於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出示陰性結果。

法律界:食客互不相識 不屬私人聚會

大公報記者於9月9日經預約交付3200元後,去吃「Once Upon a Time in Hong Kong」這頓晚餐,地點在天后電氣道一座大廈內,用餐處所內設有一個開放式廚房,數名工作人員利用電爐預備食物。對於餐飲公司聲稱該晚宴是私人聚會,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直指是「掛羊頭賣狗肉」。他表示,私人聚會還是商業營運的定義,要看是否收費,若要收費,便涉商業營運性質,「話係私人聚會,但個個都唔識,又收錢,好明顯係賺錢。」而私人聚會內的食客多是相互認識,若並不認識的已非私人聚會。加上該處所涉嫌違反防疫規定及無牌經營,陸偉雄建議執法部門或警方應嚴正打擊。  

無牌食肆用餐 出事難索賠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說,食客在沒有領有牌照的處所進食,食物安全難有保障。他指出,正式領有牌照的食肆會購買店舖綜合保險,若有食物中毒,又或業務中斷招致損失,食客都會獲得保險賠償,但若屬無牌處所就難以獲得賠償。羅少雄又說,根據所得資料,餐單包括魚生及冰凍甜品,屬限制出售食物,需領食環署特別書面准許才可出售,如出現食物中毒,食客只能靠自行購買的醫療或意外保險索賠。

提供到會服務 須領專門牌照

疫情下,外賣已成常態,有餐飲公司除了做外賣,還會順帶提供到會服務。  

香港食品及飲品行業總會主席黃家和承認,近年不少餐廳及食肆除做外賣外,亦接受到會訂單,為客人訂造菜式及提供餐具之餘,部分更會提供廚師及侍應上門服務,涉嫌走法律罅。  

黃家和直指,相關到會服務需要申請食物製造牌照及到會的服務牌照。但有公司卻走法律罅,在未有相關牌照下已提供到會服務,而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及工廠食堂牌亦可提供食物,惟對堂食有相關規定,「照理一幢工廠大廈只有一間工廠食堂牌,而多過一間提供這種服務,就是不合理。」他表示,相關亂象存在已久,惟當局一直「隻眼開隻眼閉」,部分領有食肆牌照公司會出租其設施「共享廚房」,讓租用的客人自行製作食物,在鄰近的單位作食堂進食。他又提醒業界及食客,相關「蠱惑招」存在風險,如遇上食物安全問題,責任難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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